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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5-08-27 09:56點擊次數:0
2025年8月11日,歐盟委員會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正式發布了新法規 (EU) 2025/1731,對REACH法規附件XVII中致癌、致突變、致生殖毒性(CMR)物質的限制清單進行修訂。此次新增16項1B類CMR物質,并明確相關限制要求,將于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。
此次修訂新增了16項 (13項具體物質+3項反應物料) 1B類的CMR物質,如四溴雙酚A、二丁基錫氧化物等,還提出了一項針對特定用途的異丙苯的豁免條款。
根據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中第28、29、30條款的規定,此次新增的CMR 1B類物質適用以下歐盟CLP法規 (EC) No 1272/2008設定的通用濃度限值:
值得注意的是,法規新增一項豁免條款:此前已被列為 CMR 物質的異丙苯,當其作為符合特定工業標準的航空燃油(如煤油和汽油)成分時,不受本次限制要求約束。
新增物質中,多項與電子電氣產品生產密切相關。電子電氣行業受本次法規修訂影響尤為顯著,需重點關注以下高風險物質及其應用場景:
此外,光引發劑、環氧樹脂催化劑、塑化劑等其他新增物質,在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加工環節也可能涉及,企業需全面梳理供應鏈物料構成。
2025年9月1日起,16項CMR物質,如果其在混合物中的濃度超過規定限值,則禁止在歐盟銷售。企業需迅速行動,佳譽檢測建議從以下三方面推進合規工作:
供應鏈全面排查
立即啟動全供應鏈物質篩查,重點核查上述高風險物質的使用情況,建立物料清單(BOM)與物質數據庫(SDS),確保符合限值要求。
替代方案評估與驗證
針對受限物質,評估環保型替代材料的可行性(如無鹵阻燃劑、新型熱穩定劑等),通過實驗室檢測驗證替代材料的性能與合規性。